一首歌有57条盗版链接 业内称收费才能救音乐
原题:一首歌有57条盗版链接
“收费模式才能改变网络音乐现状”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含
谈及音乐产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版权保护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到“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又一次为互联网音乐产业践行版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然而,在不断演进的互联网生态中,音乐的版权保护又面临着哪些新的问题?互联网音乐的未来出路在哪里……在腾讯研究院、举办的“反盗版·撑正版”沙龙中,这些问题都有了新的解答。
没钱难出好歌曲
“互联网音乐十年来,已经从暗流涌动到了一个大发展的前期,可以看见曙光了。”恒大音乐公司董事长宋柯说,他对互联网音乐的发展前景抱有十分乐观的态度。
宋柯表示,音乐产业的近十年,虽然经历了从唱片到互联网的转型,但实际上是发展停滞的十年,表现之一便是老歌经久不衰、新歌精品难出。
“虽然音乐领域看上去很热闹,各类选秀活动也层出不穷,但事实上,这都是靠经典老歌在撑着,音乐新品的内容生产已经没有了强劲的动力支撑。”宋柯说。
对此,知名作词人唐恬深有体会:“当下的环境里,词曲作者的生存空间非常小。每出一个新作品,按照质量不同,作者能够分得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费用,且再无后续的版税可言。这会让很多作者无法专心致志从事音乐创作,而只能将其当作副业,质量可想而知。”
唐恬介绍,从她收录歌曲的情况来看,目前整个音乐行业的状况不容乐观:“我在5年前收录的歌曲质量,与现在收录的歌曲质量,完全是千差万别。5年前我们能发现很多好歌,而现在想要收完一张专辑需要的10首歌,都需要花费半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词曲作者的生存空间很小,出一首好歌太难了;即便有好的作品,也会引来大唱片公司争抢。”唐恬坦言,“只有当作者有足够的生存条件,才能有勇气坚持自己的风格和喜好,写出好的作品,而不是为了应付市场需求写口水歌。”
宋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收费模式和分成方式的欠缺,使得音乐内容生产者能够获得的利润太少:“在娱乐环境下,如果内容方拿不到40%的市场收入,行业的推进度将非常弱。而实际上,目前音乐版权方能分得的利润,最多也就只达到30%,而且很多网络平台方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付费模式。相比于电影、电视、游戏等娱乐领域,音乐落后很多。”
没有利润支撑,音乐产业难出好作品;而音乐产品的整体质量不好,反过来也让音乐产业的付费之路举步维艰,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在宋柯看来,互联网时代的音乐发展前路,在于给音乐加上互联网的基因:“互联网音乐就应当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比如提升音乐品质、破除原来唱片打包销售音乐的模式、注重定制化服务等,为消费者提供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服务,带来全新听觉和视觉上的冲击。这样才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进而提升整个音乐行业的产品质量。但在这些方面,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
除此以外,宋柯还提到,互联网音乐版权侵权的赔判标准过低,使得权利人无法得到足够的救济和赔偿,也是互联网音乐产业发展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
“解决好这些问题,互联网音乐的春天就来了。”宋柯说。
收费才能救音乐
面对互联网音乐产业的发展困境,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认为,推动音乐收费模式是挽救互联网音乐行业的良方。
“到现在为止,互联网音乐都没有找到合理的经营模式。当一项产业的经营收益不能弥补生产成本,产业就无法延续。”韩志宇说。
韩志宇分析称,音乐不像电影那样可以通过上线影院获得票房,也不像视频可以播放广告赚取收益:“互联网音乐如果不推行收费模式,就永远无法改变现状。”
为何十几年来,互联网音乐一直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收费模式?韩志宇认为,一方面是由于版权保护力度的问题,还有一方面则是因为产业的资本集中程度不够;而近几年,互联网音乐的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产业集中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从2013年到2015年,我觉得我国互联网音乐产业的资本集中速度在提高。就目前的趋势来看,阿里收购虾米和天天动听,组建阿里音乐;海洋音乐兼并酷我、酷狗,共同组成海洋音乐集团并和腾讯结盟;再加上百度在音乐行业保持的强劲势头——音乐行业从百家争鸣到数强争霸,整个行业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去竞争、去兼并,最后达到一定的层次和高度时,就可能实现更加规范的经营和管理,从而使得互联网音乐产业的竞争秩序更为合理、有序。”韩志宇说。
除却行业内所能发挥的作用外,韩志宇还表示,政府应该坚决地出手推动音乐市场进入新阶段,推动全社会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不失时机地推出音乐收费的模式。
打击盗版“四板斧”
然而,无论互联网音乐的收费模式是否能够尽快推出,版权保护却一刻也不能放松。
腾讯公司维权团队负责人杨奇虎表示,“内容为王”和“音乐付费”是互联网音乐发展的未来趋势,而这一切的前提,便是“消灭盗版”。
可互联网音乐的维权之路,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杨奇虎透露了这样一组数据:据腾讯公司对其已获得独家授权音乐作品的盗版情况进行的抽样摸查显示,在32个主流音乐和视频平台上(包括PC端和移动端),1200首歌曲盗版链接大约存在6万条,平均一首歌曲的盗版链接大概有57条,盗版作品超过500首的平台有10个——由此可见,互联网音乐的盗版形势恶劣,维权任务艰巨。
杨奇虎介绍,根据腾讯公司维权团队的工作经验,对于网络中存在的盗版链接,主要会采取四个措施进行维权:“第一,会通过日常监测获得侵权情况的基础数据,并对侵权方发出律师函要求下架相关作品;第二,会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打击;第三,通过向APP市场或者安卓市场进行投诉,要求下架相关应用及服务;第四,配合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行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