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理解,“互联网+”的含义,在于传统产业通过与互联网元素相结合,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升级换代、刺激各类创新的层出不穷。
王剑辉也表示,从大趋势上来看,互联网所具有的开放、融合的精神,让很多领域中原本存在的限制和门槛不断减少,金融领域、证券领域也不例外:“随着互联网为证券交易带来的便利性和公开性,弱化了中介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传统证券领域中股票定价、投行上市等业务模式都面临着一些变化。”
“互联网能够通过大数据整合信息,让信息沟通更加便利,从而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进而引导人们在投资、生产、消费等方面的决策,最终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董登新说,“由此而来的创新,都是源于市场的需求,是难能可贵的,我们应当保护这样的创新;而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足够的监管体系上的设计,补上创新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
具体到互联网证券服务方面,董登新表示,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是否存在问题和风险,主要取决于相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提供的平台是否可靠:“不同资质、不同实力的公司,其平台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服务质量上都是差别的。”
对此,董登新提议,需要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来保障在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上进行证券交易的安全性:“技术上的安全问题容易解决,要满足相关的技术风险防控标准;关键在于制度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运营客户端的第三方企业事前审核备案、事后强化监管,来达到目的。”
董登新认为,对待这些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应该有所变通,须区分不同资质的服务提供者,避免一刀切的做法,这一点值得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