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须经统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市要加强考官队伍建设,选拔业务水平高、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和教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家等担任面试考官,并切实做好面试考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引导考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国家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面试评价。要建立完善评分误差控制机制,严格评分标准,规范面试程序,最大限度减小测评误差,对于工作不合格或无法胜任考官工作的面试考官,要及时调换,保证面试质量。
(二)各市要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复杂性,切实抓好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考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保证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考点主考、副主考及监考员,同时配备保密、保卫、宣传、医务、后勤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前,要专门组织全部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国家和我省要求实施面试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多形式、多手段宣传《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面试考生守则》等,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采取有效措施,对考场违纪行为进行防控,对考生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明确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本市各考点的管理、检查、监督力度,在面试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21日,其中实习支教生报名时间:4月19日-21日;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4月20日-22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3日下午17:00。
(二)面试编排。5月12日前,各市应在面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本市面试编排工作,确定各考点各场次面试的考生人数,面试编排的有关信息将显示在考生准考证上。
(三)考官分配。5月15日前,各市应在面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面试考官分配工作,将面试考官分配至考点。
(四)试题光盘、加密锁领取。请各市于5月18日上午9:00-12:00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试题光盘(每考点3张)和加密锁(每考点2个),并按要求做好试题交接相关手续。领取地点和需携带材料另行通知。
(五)信息导入与系统设置。5月18日,各考点应将面试考生数据、考生照片和面试考官信息(由市教育局从考务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导入面试测评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考场设置、考务人员用户设置和考官分配至考场等工作。面试测评系统应使用最新版本,导入时要注意认真核查。
(六)报告本市面试准备情况。各市要于5月19日下午16:00前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本市面试准备情况。
(七)报送成绩及有关材料。面试结束,各市逐个校验考点成绩无误后,将所有考点面试成绩(含各考点导出成绩文件夹中的系统操作日志等所有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2份),连同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有关表格等,于面试结束次日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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