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 、 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6.3 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4 上述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
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臵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 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 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 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四、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
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 %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1. 交付
1.1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 。
2.2 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
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 软件系统试运行
4.1 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试运行权利。
4.2 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 系统验收
5.1 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5.2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